
会议现场
红网张家界站5月31日讯(分站记者 廖秋萍)记者从5月30日召开的张家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现场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动员会议上了解到,张家界市启动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自今年开始,每年按照创建程序开展一次创建活动,直到2015年结束。旨在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活动将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方联动、分级管理,规范行为、全程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原则,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典型,推介经验,以点带面,达到整体推进的目的。
该活动力争通过3年的创建,在全市创建成1个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1个药品安全示范县(区)。每个区县创建成1条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2个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3家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3家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3家市级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店)。创建范围为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店)、学校食堂,以及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店)均可申报示范地区或单位(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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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条件:示范地区或单位(店)必须符合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县(区)创建标准、市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标准、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标准、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标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标准、市级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店)创建标准。近两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因违法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达2次以上(含2次)的;被游客或市民举报投诉达3次以上(含3次)的;因食品药品安全发生群体性纠纷或上访事件的。
来源:红网
作者:廖秋萍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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