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芷江6月3日讯(通讯员 陈江涛)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受害人李某今年有了深刻的体会,他万没想到自己交友不慎,结果引狼入室,朋友黄某趁自家没人实施盗窃,6月3日,被告人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芷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1岁的被告人黄某是芷江县人,是受害人李某的好朋友。今年4月3日,黄某居住在李某家,次日,趁着李某家中无人,将李某放在堂屋内的一辆铃木牌摩托车盗走,并放在大街上的一家杂店门口。当天下午,李某及其父亲发现摩托车被盗,通过努力追回了其被盗的摩托车。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688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江涛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6/03/42905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