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现年29岁。2013年1月15日,陈某在茶陵县清水乡谭某的铅厂内,发现放煤的仓库大门未锁,于是租用了一辆铲车,并冒充煤的主人雇请货车司机颜某等人为其拖煤。2013年1月16日凌晨,陈某将煤拖至铁路桥边的铁厂内,并用碎石铺在煤上,以防被人发现。当天上午8时许,陈某把煤运往茶陵县城。在茶陵县工业园某饮料厂过磅后,陈某将盗来的75.77吨煤以每吨340元的价格卖给了郭某的煤厂,陈某从中非法获利258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黄璐 刘婧 陈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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