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6月3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 李叶舟 周济)年逾40的株洲人唐越(化名)因犯酒瘾,在无钱买酒的情况下,入户偷酒喝。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唐越有期徒刑六个月。
唐越嗜酒多年。2013年1月,唐越的酒瘾又犯了,苦于没钱买酒,于是决定去偷。当天下午4点多钟,唐越来到芦淞区某小区内,随意选择了一户人家便踹门入室,发现屋内无人,便四处翻找,经过翻找找到了一瓶红葡萄酒、一部手机、一块手表和600元现金。
当唐越带着赃物正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这户人家客厅的餐桌上摆着剩菜和小半瓶白酒,顿时就着剩菜喝完白酒才离开。不久,唐越案发被抓。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刘平 李叶舟 周济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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