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首个“私家电站”将并网发电 有望开创全省先河

来源:红网湘潭站-湘潭晚报 作者:王超 编辑:王津 2013-06-04 10:03:48
时刻新闻
—分享—

占地20平方米的分布式光伏屋顶发电系统(记者 张哲 摄) 

  红网湘潭站6月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王超)“将每一个现存的大楼转变成一个两用的住所住房和微型发电厂,就地收集绿色能源,为整栋楼房供电。”《第三次工业革命》里描绘的场景,而今在湘潭也即将成为现实。6月3日,我们从湘潭电业局获悉,我市首例个人分布式光伏电站目前已进入最后的验收阶段。届时,这家“迷你电站”有望在全省率先实现并网发电。

  梦想由来已久

  作为湘潭首位获得并网发电许可的市民,家住岳塘区湖工花园小区的刘锐十分自豪。他告诉我们,其实在10年前,他就设想过要在自家屋顶上建造一个小型光伏电站。可囿于现实条件等因素影响,他心中的梦想被迫搁浅。

  去年10月,国家电网率先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接入低压配电网,承诺对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费接入电网,全额收购富余电力。

  今年2月底,国家电网再次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示范进一步扩大到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形式。意见阐明:国内普遍用户不但能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新能源发电装置来满足自用电需求,同时还可以将多余的电卖给国家电网,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消息发布后,刘锐犹如获至宝。他兴奋地告诉我们,这些鼓励扶持政策的背后,是国家主动将电力市场向民间敞开怀抱。

  除自用外,还可卖电

  经过一番慎重考虑和精心准备,今年2月,刘锐的“梦想计划”正式起航。4月初,他向湘潭电业局递交了我市首份个人并网发电申请书。

  当月,湘潭电业局就做出相关批示:准予刘锐在自家楼顶建造我省首例个人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对刘锐给予了大量技术支持。

  在家人及电力部门的配合下,一个由20块太阳能板搭建而成、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的“迷你电站”于5月中旬在刘锐家楼顶正式亮相。

  说起自家的“迷你电站”,刘锐很得意。他当场给我们算了一笔账:根据目前的运转情况分析,这家个人分布式光伏电站平均日发电量达到了10-12度,除去每月自用电外,一年最少有2000多度电结余。这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每度电1.0元的收购价格,再加上国家政策补贴的资金,他这个前期投资约4万元的个人光伏电站,只需8年左右就能收回全部成本。

  考虑到刘锐搭建的个人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我市乃至整个湖南省都尚属首例,因此在收购价格方面,目前还只能为暂定价格。即,每度电的收购价格与电网购买火电厂发电的价格基本等同,大概为0.4—0.5元/千瓦时。

  “这不仅替家庭节省了部分开支,还为国家节约了资源,一举两得!”刘锐乐呵呵地说。

  电力部门全力支持并网发电

  目前,湘潭电业局技术人员已对刘锐家的个人光伏发电站进行了相关检测活动。截至发稿时止,关于光伏发电站的检测结果均显示为正常。

  “只要加装一个与电表相连的监控开关,就可以在本周内正式接受验收了。”湘潭电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一旦验收合格,刘锐家的“迷你电站”将成为全省首家并网发电的个人发电站。

  我们从湘潭电业局了解到,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供电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湘潭电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如果想投入建造小型光伏电站,可向地市或县级企业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电网企业无偿向用户提供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

来源:红网湘潭站-湘潭晚报

作者:王超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6/04/4290370.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