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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驻庭法警全天候为民

来源:红网 作者:杨卫军 刘繁荣 编辑:王津 2013-06-05 09: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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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邵站6月5日讯(通讯员 杨卫军  刘繁荣)“没想到,法庭的同志服务态度这么好,一大清早从床上爬起来就帮我们老百姓办事,真是太感谢他们了!”2013年6月4日,新邵县迎光乡狮塘村村民刘红莲满怀感激地说道。

  事情要追溯到当天清晨6点30分,新邵县龙溪铺法庭,劳累了一天的工作人员们正在享受着睡眠,“咚、咚、咚…”,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他们吵醒。听到敲门声,该法庭庭长唐成华迅速披上衣服,跑到门口,看到一位年近半百的妇女披着单薄的衣服站在清晨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我是迎光乡刘红莲,有一个案件想找你们法院立案。”听说此人是前来立案的,唐庭长迅速打开了法庭大门,马上将她带进办公室,给她倒上了一杯热荼,并耐心地询问她立案的事由。

  原来,刘红莲是新邵县迎光乡狮塘村村民,曾因建房纠纷与本村村民刘某香结怨。2013年5月7日下午,刘某香与她丈夫一起冲到刘红莲商店,将刘红莲商店内的东西砸坏。刘红莲上前制止,与刘某香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中,刘某香将刘红莲的手指咬伤。后经邵阳市同济司法鉴定所鉴定,刘红莲的伤势构成轻微伤。刘红莲为此用去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共4224元,但刘某香拒不承担赔偿损失。无奈之下,刘红莲只好向法院起诉。由于白天要赶到当地做小工维持家计,她天还没亮就起了床,走了近一个小时路程赶到龙溪铺法庭,并鼓足勇气敲响了法庭的大门。

  听完刘红莲的陈述,唐成华和同事们一起认真细致地查看了她提交的材料。在确定刘红莲起诉的情况符合立案条件后,唐成华顾不上洗漱,迅速为刘红莲填写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立案材料。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忙碌,早上7点15分,刘红莲拿着立案文书走出龙溪铺法庭,边走边感慨:“这里的法官态度真好,办事效率真高!”

  据悉,该县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特别是在基层,每天来办事的人很多,许多村民大清早就赶了过来.还有些村民由于路途遥远,赶到单位办事时已经是中午下班时间.这时候,工作人员常常放弃了休息时间,热心帮助他们办事,得到了各地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天不亮就赶到法庭,找我们立案,肯定是遇到了急事,需要我们帮助.做为国家工作人员,我们就是要急群众这所急,尽量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哪怕牺牲点休息时间也不要紧。”唐庭长这样对身边的干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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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卫军 刘繁荣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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