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颜宇东 实习生 赵丹)6月5日,长沙县政府通报,在长沙县范围内将推行行政约谈制度,各镇(街)、县直机关各单位因各种原因被两次约谈后仍无明显改进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予以免职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长沙县行政约谈制度》通知,不当行使行政权力、对国家法律决策执行不力、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等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情况,相关行政机关和责任人将有可能被行政约谈。各镇(街)、县直各单位领导成员均受《长沙县行政约谈制度》约束。
按照约谈程序,针对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形的镇(街)及县直各单位,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约谈该单位分管副职;第一次约谈后工作仍没有切实改进或改进不到位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约谈该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颜宇东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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