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系湖南省安化县人,因家庭用电量大,为节省开支,平时就有点小聪明的廖某想了一个歪招,他开始秘密盗电。自2010年3月起,廖某通过将自家的排插接到户外电线杆上的外线上进行偷电,在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因仅使用排插盗电使用时限制过多,贪心不足的廖某又想出了新招。2012年6月份,廖某开始尝试通过私搭外线、绕表接电的方式偷电,为免电力公司怀疑,自作聪明的廖某还一直保持着每月上半个月偷电,下半个月正常用电的方式。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2月,廖某的偷电行为被安化县电力局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经核算:截止案发时,廖某窃电量约6500度,涉案金额38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电能,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及积极退赃等情节,法院综合考量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刘建军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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