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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未开始便收到录取通知书 买卖考生信息要负刑责

来源:红网 作者:谭才兴 编辑:康晓乔 2013-06-07 14: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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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怀化6月7日讯(通讯员 谭才兴)6月5日,离高考还有2天,湖南怀化肖先生一家收到了一封来自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让一直为儿子成绩平平而忧愁的肖先生感到莫名其妙,联想到近段时间经常接到自称某大学招生负责人的电话,肖先生觉得事有蹊跷。后经警方侦查发现,原来是一名负责高招的工作人员,私下以数百元的价格向民办院校提供生源信息。
  
  现如今,考生个人信息已成为一种可以“变现”的资源,一些民办院校花钱买回这些考生信息后,按片区分发给招生老师,由招生老师给学生打电话确认信息,再给学生发放所谓的“录取通知书”。
  
  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考生的信息资料属个人隐私,未经考生本人同意而“泄密”,相关人员构成侵权。明码标价、公开兜售或者将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而以窃取或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上述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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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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