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6月7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杜方江 通讯员 杨凌)16元进的假药卖59元,打印小票和录入电脑系统时均以“古汉养生精”名称替代,经举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两年。6月6日上午,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会议通报了一则因售卖假药而获刑的案件。该局于6~7月将在城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违犯者将被停业整顿、吊销许可或被移送公安追刑责。
2011年5月到2012年5月初,石峰区人倪某经人介绍,从“山东省菏泽震天药业有限公司”以每瓶16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假药“钻骨灵风湿胶囊”470瓶,以每瓶59元售出,在卖出423瓶时,倪某被一位消费者举报,2012年5月2日案发前,销售金额为24957元。
经查明,倪某在购进“钻骨灵风湿胶囊”时未索要配货单据,也未查验核实药品和生产厂家的真实性,在售卖时,打印小票和录入电脑系统时均以“古汉养生精”名称替代,在药监部门调查时,又易名“力邦”。
今年1月,石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倪某明知假药还故意售卖,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倪某犯销售假药罪的罪名成立。因到案后,倪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判处倪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5000元,对其非法所得款24957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株洲首例因售卖假药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尘埃落定。
另外,2012年10月,一市民网购降糖药,后发现不对劲,遂举报。株洲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受理核实其为假药,今年4月,稽查支队将此案移交给株洲警方,目前正在侦查之中。
□延伸阅读
集中整治建设路等8条街的药店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次集中整治,药品批发及零售为重点整治领域。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行为,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质量负责人不在岗或兼职挂靠,基本药物和“两非”药品等未按规定经营等是药品批发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随意卖处方药行为
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及经营高风险品种的药品批发企业成重点检查对象。
对于药品零售,质量负责人不在岗、随意售卖处方药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及“两非”药品、非法进货、购销资质不全、超方式范围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售卖假劣药品及违法广告等成重点整治内容。
整治主要涵盖8条街
此次整治,药品零售重点检查4条“样板街”(建设路、长江路、新华路延伸至天台路)及4条“整治街”(合泰路、龙泉路、圆方路、湘天桥路)的100余家零售药店,和整改不到位及管理薄弱的零售药店。其他的街道随机检查。
据株洲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波介绍,对逾期不改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将提请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假药的企业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市民发现涉药问题,可拨打监督电话28687960。
本报记者杜方江通讯员杨凌株洲报道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杜方江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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