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主持会议。)
红网长沙6月9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雷文明)今天召开的湖南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透露,截至今年5月底,湖南机动车保有量达873万辆,机动车驾驶人917万人。2012年全省公路客运和货运占全部客运和货运的比重分别为94.2%和85.5%,公路运输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中,占绝对主体地位。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作工作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虢正贵宣读《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县市区的决定》,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胡旭曦宣读《关于表彰2013年度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宋智富同志发布2012年“湖南省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果,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杨能宣读《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孙建国上指出,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公安交管工作发展面临许多发展机遇。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一要始终突出保安全、保畅通,扎实做好各项公安交管工作。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要把保安全作为基本职责、把保畅通作为中心任务,不折不扣地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力确保路畅民安。要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要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滚动摸排、持续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把防控力量、资源、手段引向重点群体、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抓好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测等重点环节和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要以规范行车秩序、净化行车环境为重点,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从严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驾驶人“守法行车”的自觉性。
孙建国说,全省要重点研究疏堵保畅的源头治理措施,提前介入城市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城市产业布局以及城市功能区布局,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切实解决城市“通行难、停车难”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挖掘交通管理潜力,积极创新管理举措,通过采取加强城市交叉口交通组织与渠化、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等工作措施,努力改善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状况。要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调机制,扎实推进乡镇交管服务站建设,努力在推进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久战、攻坚战、歼灭战的准备,按照“准”、“狠”、“实”、“严”四字要求,把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不断推向深入。
根据湖南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2012年度全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果的通报》(湘文明办[2013]14号),全省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第二次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果,根据得分依次是:长沙市(91.65)、株洲市(86.87)、常德市(86.59)、益阳市(80.25)、岳阳市(80.19)、湘潭市(77.83)、郴州市(76.79)、衡阳市(75.60)、怀化市(74.89)、邵阳市(72.44)、娄底市(71.94)、永州市(70.87)、张家界市(70.04)、吉首市(69.94)。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省文明委、省综治办相关文件规定,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果将运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测评指数测评,作为各地申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的重要依据,权重占14%;二是作为各地申报全国城市“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全国“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前置条件,凡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不达标的,将不能获得上述荣誉称号;三是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作为评价各市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分值为1分;四是作为全省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综合考评重点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考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雷文明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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