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株洲晚报消息 6月17日,23岁的小伙子石泰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原因是盗窃罪。他3次盗窃都是临时起意,得手后也不把赃物转卖变现,而是放在家里自用。最后一次,因为失主逼得紧,石泰只好悄悄地把摩托车停到派出所门口。
石泰是辽宁人,小学文化程度,全家迁居株洲市已经多年,他本人在石峰区田心附近某厂上班。今年4月,他看到同事凌先生的黄色五羊本田摩托车停在单位的车棚里,还插着钥匙。当时,天下着雨,附近也没人停留,石泰骑上摩托车,打算把这台车据为己有。
一路行驶,他心里蛮忐忑的。不一会,一个同事打来电话,问他是不是骑走了凌先生的摩托车。石泰心里“咯噔”了一下,但还是强装镇静地否认了此事。挂断电话后,他下车,把摩托车警报器的线剪断了。
又骑了一段距离,凌先生自己打来电话,询问摩托车的事情。石泰还是否认,凌先生说,他打算去派出所报案。石泰没说什么,挂了电话。
刚偷车不久,就接连接到两个电话,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掌握了什么证据,石泰觉得心虚,又不好意思直接向同事承认错误,只好悄悄把车停到了田心派出所门口。
很快,凌先生找到了这辆车,警方也找到了石泰。原来,单位的监控视频已经记录下石泰骑着摩托车远去的背影。同时,一位同事也看见石泰在那个时候出了单位大门口。就是根据这些信息,失主才联系石泰的。
面对警方的询问,石泰承认了自己见财起意的前后过程。其实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干了,去年夏天,他在单位时看到一间宿舍门没有关,里面又正好没人,于是“顺”了一台电脑主机。今年1月,他在单位附近发现一辆摩托车没有上锁,自己上去点火,没点着,赶紧喊来摩托车修理行的老板过来拖车。待摩托车修理好之后,还给车子换了一副假牌照。
以上这些东西,石泰并没有转卖换钱,而是留在家里供自己使用。案发后,电脑主机和两台摩托车,都归还给了失主。(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陈利)
(文中石泰为化名)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卉 陈利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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