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袁某系攸县大同桥人,无正当职业,曾在2008年因犯强奸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4月16日20时许,袁某听说在攸县雪花社区有人卖淫,便前往找小姐。事后,袁某发现自己没钱付给卖淫女,就想赖账,又转念一想,卖淫女肯定有钱,干脆找她“拿点钱花花”。袁某逼迫卖淫女给自己200元钱,在遭到拒绝后,袁某便殴打该卖淫女,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进行威胁,卖淫女惊慌失措,奋力反抗,两人在屋内撕打的声响惊动了周围的邻居,邻居纷纷赶来救援,袁某见来的人越来越多,便丢下卖淫女仓皇逃走。
随后,案件被公安机关侦破,袁某被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凌洁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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