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6月1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谭涛 通讯员 彭孟强)一个网络诈骗犯罪团伙3名成员,共实施诈骗案4起,骗得手提电脑2台、手机7台,还有现金若干。6月17日,湘潭县警方公布了基本案情,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诡异女子牵出诈骗团伙
5月2日晚,湘潭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在易俗河镇金桂路例行巡逻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带着墨镜、口罩在某银行ATM机上取钱,形迹可疑,民警当即上前进行盘查,女子显得十分紧张。随后,民警在该女子身上发现4张来历不明的银行卡和26000元现金。
民警查明,该女子姓谭,娄底市双峰县印塘乡人,今年22岁。据谭某交代,今年3月以来,她加入了李某、胡某(均为娄底双峰县人)的诈骗团伙,租住在湘潭市岳塘区某小区宿舍楼,运用短信群发软件大肆发布办理文凭、资质证、银行信用卡、手机复制卡等虚假广告,再以交付定金、保证金、风险费等名义诱使受害人汇款转账,从而诈骗钱财,她主要负责到各银行套取现金。
办案民警根据谭某交代的情况直捣诈骗窝点,但其同伙在发觉她未按时返回后,已携带作案工具逃走。
“专业”团伙最终覆灭
在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全是在互联网上以虚拟身份联系,互不见面,通过支付宝、网银转账方式交易,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难以查证。于是,民警从谭某处缴获的银行卡、手机卡,以及出租屋等方面开展取证工作,迅速查出了一批受害人和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到足够证据后,民警便对在逃的主犯李某、胡某展开上网追逃。
5月26日,逃犯李某、胡某先后在娄底被抓获,民警在胡某的别克汽车内查获用于诈骗的手提电脑两台及大量银行卡、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并对受害人员进行电话和网上核查,其中仅5月2日一案就骗得受害人73000余元。
经审讯,李某、胡某分别交代了共同实施网络诈骗的事实4起。
来源:红网-湘潭日报
作者:谭涛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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