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安置4类重点对象
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执行到位
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伍照华)今天下午,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省长盛茂林要求突出安置4类重点对象,加大安置遗留问题解决力度,确保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不改”、“不退”、“不拖”。
4类重点对象为:服役12年以上的三级以上士官;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士兵;因战五到八级伤残士兵;烈士子女士兵。盛茂林要求,各级退役士兵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各级编办拿出一定数量编制,为4类对象的安置“开绿灯”。各地每年安置退役士兵10月底前必须安置到位。
盛茂林强调,要切实加大安置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努力争取安置遗留问题年底清零。对现行的政策不能“改”。凡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政府要给予发放一次性经济补贴,2011-2012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的一次性补贴要在今年10月底以前兑现到位,今后要按年度在每年6月底前将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对已经落实的政策不能“退”。对过去已经安排就业或办理自谋职业的,不能退回来重新安置。执行政策不能“拖”。安排工作的要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自谋职业的要发放自谋职业证书,及时兑现自谋职业补助金,落实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要严格按标准落实,不得拖欠。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伍照华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