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他们长期吃住在网吧,缺钱就结伙盗窃
■因为受害人没报案,17岁的他们从没想过自己已犯法
红网湘潭站6月1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赵明 通讯员 方才 彭孟强)吃住都在网吧,口袋空了就偷显示器;身上衣服脏了,就去外面偷几件;实在没辙了,就出去“走”一趟,将赃物变卖后又来充网卡……6月18日,民警讲述了两名17岁的网瘾少年的荒唐生活。
郭师傅是一名包工头,承包了湘潭县易俗河某社区的老年活动室的建造。4月底的一天夜里,工地上丢失了一台斗车,一开始郭师傅根本没发现。“这东西才300多块钱,哪个工地不丢点小东西?”直到民警带着两个小伙子到工地指认现场,他才知道自己遭窃了。
湘潭县公安局天易派出所民警介绍,6月9日凌晨,警方在沿江路巡逻时,发现两名少年背着伸缩楼梯在游荡,神色慌张,十分可疑。
经过简单盘查,两人很快交代了盗窃30多次的犯罪事实。
小偷之一的马某两岁时父亲就过世了,母亲改嫁后也不再管他。随祖父母生活的马某小学毕业后便很少回家,长期吃住在网吧,“我试过半个月没洗澡。”
在网吧的“流浪”生活中,他认识了同龄的刘某。刘某同样来自破碎家庭,父母离异后他成了没人管的孩子,也同样把网吧当成自己的家。
两人成为朋友后,只要口袋缺钱就结伙盗窃,“我们也不晓得哪些东西贵,反正见着就偷。”他们在网吧附近的工地偷斗车,在玻璃店偷铁架,去广告店偷广告架,换来的钱大多给上网卡充值了。有时实在没“找到”好东西,他们就去夜宵摊偷高压锅。
除了上网费,连日常生活用品他们也靠偷。落网当天,马某和刘某穿的衣裤都是偷来的。
值得深思的是,他们交代的30多起案件中,仅有一名受害人报案。正是由于没有警察抓,导致两人从没想过自己已经犯法。
来源:红网湘潭站-湘潭晚报
作者:赵明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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