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24岁的李某已是二进宫的人,2011年刑满释放后株洲县某一超市的老板没有注重他的历史,给他机会希望他重新做人,便聘请其为业务员,负责该超市的销售工作。
2012年1月至3月份该超市“娃哈哈”系列饮品做促销优惠活动,李某和许多零售商打交道开展促销优惠活动。促销优惠活动结束后,李某因打牌输了钱,经济陷入窘迫之中,其便利用自己为超市业务员的身份,把主意打到零销商身上,其以该产品继续做优惠活动为幌子,称参加活动交预付款提货有优惠的方式骗取一些门店零售商的钱财37000余元,所得赃款被其挥霍一空。
2013年5月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6月1日其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申湘 陈小玲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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