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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低首付”承诺别轻信 网友发帖拿回购房订金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王娉娉 2013-06-24 1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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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投诉:长沙新盛珑璟台诱导消费者犯法,我该如何维权?
  
  红网长沙6月24日讯(记者 吴庠)今年3月,长沙公布“国五条”实施细则,市民第二套住房的房贷首付比例保持此前的六成,这大大提高了市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门槛。一些房产销售人员为提高个人销售业绩,承诺通过“操作”可以弄到“二套房低首付”,以此吸引购房资金不充裕的客户买房。
  
  长沙网友钟女士最近就因轻信“二套房低首付”,所交纳的7000元订金险些拿不回。她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求助称,6月16日下午,她前往长沙雨花区某楼盘看房。销售人员在得知她已有一套商品房的情况下,神秘地告诉她通过“操作”,可以把第二套房的房贷弄成“低首付”,并承诺首付比例不会超过三成。“我当时一听就心动了,马上就交了7000元购房订金,还签了一个认购协议。”
  
  晚上回家后,她和朋友说起此事。朋友提醒她,“如果不是开发商为你垫付部分首付款,而是销售人员使用‘办假离婚手续’等所谓的操作方案,房子以后一旦出现问题,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有后果都会由买受方一方来承担。”第二天一大早,钟女士致电销售人员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还其交纳的7000元订金,但遭到对方拒绝。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憬对此点评称,《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的签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的,属无效合同。“根据当前的房产政策和法规,销售人员在明知第二套房无法办理低首付的情况下,仍承诺可以通过‘操作’实现。该合同为无效合同,网友可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订金。”
  
  钟女士的求助帖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布后,引起了该楼盘开发商的重视,最终同意退还钟女士交纳的7000元购房订金。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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