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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岳塘站6月25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刘倩)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该案三名被告均系原湘潭纺织印染厂职工,在2006年湘潭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对原湘潭纺织印染厂职工进行安置,但原湘潭纺织印染厂职工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多次进行了有组织的上访。
2012年6月20日上午,在原湘纺俱乐部前被告人曹某制作好横幅、调配好音响设备,刘某发表了群访宣言。随后,200余名原湘纺职工到湘潭市委大楼大厅内由刘某带领上访职工高喊口号,要求市委书记出面接见,另一名被告人李某则带领上访职工在大厅内高唱《国际歌》等歌曲。当天中午,李某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带领上访职工到市政府食堂用餐,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打伤三名工作人员,砸坏食堂餐具。
同年10月12日上午,被告人刘某和三百余名原湘纺印染厂职工通过游行示威的方式由湘纺步行至湘潭市委、市政府大楼,游行过程中一路打着横幅、喊着口号,严重堵塞了沿途交通,不听民警及接访人员劝解,扰乱市委、市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
由于聚集原湘潭纺织印染厂职工,扰乱湘潭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曹某、李某三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向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岳塘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