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任文婧 实习生 孟宝乐 通讯员 黄中玮 葛磊)6月24日至28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第十五个“举报宣传周”活动,而今年宣传主题是“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在6月24日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张佳莉介绍,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占有很大比例,很多大案要案都是通过群众举报查获的。
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206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168件,渎职侵权线索38件,“这些线索成为全市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重要来源。”
26日检察长将现场接待来访
张佳莉介绍,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9件18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0件57人,其中大案174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42人。例如,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原纪检员、机关党委原副书记朱长生(副厅级)受贿案,长沙市人防办原副主任陈定宪(正处级)受贿、贪污案,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原副调研员李树宏(副处级)受贿案,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鄱阳社区筹委会原书记章政文受贿、贪污案,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两安办”原主任吴建奇贪污案,宁乡县路政局治载大队超限超载治理三中队原队长傅海波、二中队原队长甘伟良、三中队原副队长宋霆蛟滥用职权案。
6月25日上午,芙蓉区人民中路大润发超市广场会有宣传点,工作人员将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6月26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将在市检察院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
5种途径向检察机关举报职务犯罪
张佳莉表示,目前,检察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精神奖励,主要是表彰举报人的先进事迹,这种奖励必须征得举报人本人同意,避免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事件的发生。物质奖励是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和根据举报追赃数额的多少,给予举报人现金等奖励。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奖励金额可以超过20万元。
向检察机关举报一般有五种方式和途径。一是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2309。二是信函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内容通过信函直接投寄到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三是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亲自到市检察院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四是网络举报,举报人可通过登录检察机关举报网站进行举报。五是预约举报,举报人可与检察人员约定时间、地点举报。此外,还可通过传真、电报、短信等方式举报。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任文婧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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