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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9岁女孩开房3天未报警 宾馆老板:好心办坏事(图)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胡琼兰 编辑:高芹 2013-06-28 1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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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宾馆条件简陋,小佳喧就是在这里住了3天 实习生 廖斌 记者 汪成 摄

  红网综合讯 据株洲晚报消息(见习记者 胡琼兰)9岁的小女孩李佳喧离家出走3天后,在家附近的万方宾馆被家人找到(详见本报26日A18版、27日A11版报道)。她的近况如何?万方宾馆为何接纳一个9岁小孩独自居住3天而不选择报警?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宾馆老板讲述:

  收了小佳喧100元押金

  24日早上8点多,湘天桥万方宾馆的老板娘文相莲和丈夫陈春联被一阵叫声惊醒。“叔叔,阿姨,我要开房。”站在文、陈二人面前是个子不到1.4米的李佳喧。“小姑娘,你这么小,怎么要开房呢?”见到来客年纪很小,文相连起了疑心。

  “我爸爸妈妈出差了,要我在这里住下,锻炼自己。”文相莲回忆道,当时她看见李佳喧手中拿了一个塑料袋,里面装有衣服。见此状,她出于好心便接纳了9岁的李佳喧。当时,把原价68元/间的房价降为50元。李佳喧交了100元押金后,住进了8218房。

  “50元一间的房子,只能开风扇,但是我们还让她开了空调。”陈春联称。

  昨日上午,记者看到,该宾馆共有三楼,一楼的接待台旁边摆放了“住宿请出示身份证”的告示牌,二楼为住房部,三楼设有麻将房。李佳喧租住的8218房面积约为10平方米,无窗,空气闷热。房内有一张简陋的床,一台老式电视机,墙壁上有一个风扇和一台空调。

  “她开了房后,还出去买了东西;我看她不吃饭,就让她跟我们一起吃。”陈春联称,这三天,李佳喧和他们一共吃了四餐饭。

  警方表态:

  将对涉事宾馆作行政处罚

  “我们都在里面打牌,对于外面贴了寻人启事,也不知情。”文相莲说,看到李佳喧形单影只,觉得怪可怜的,还叫她来一起聊天。

  前日下午6时许,陈春联出门买菜,突然听到有人在议论小女孩失踪的事。“说这里有个小孩子走失了,不会就是住在我们这里的那个吧。”陈春联和妻子商量道,打算让李佳喧吃完晚饭,带她去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大约晚上7时许,李美云匆匆来到宾馆,把李佳喧接走了。此时,陈春联夫妇俩才明白,李佳喧的家离宾馆其实只有100米左右。

  昨日晚上,当地警方随后来到该宾馆进行了调查。“我准许那小孩子开房,在程序上是错的,但也是好心办了坏事。”陈春联称。

  昨日下午,记者从石峰公安分局获悉,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警方将会对万方宾馆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胡琼兰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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