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毕业便过上了江湖生活 与“兄弟”砍人被捕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王津 2013-06-28 10:24:5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攸县6月28日讯(通讯员 王牧野 刘思思)90后小伙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缓刑。缓刑期间,不知悔改的他又与“兄弟”四人持刀砍人致人轻伤。6月28日,湖南省攸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予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1992年出生的刘某系湖南省攸县人,初中毕业后刘某便不再上学,父母只好把他留在家中帮着打理农活。但刘某并没有老老实实的跟着父母在家务农,而是结识了许多社会上的“哥们”,跟随他们过着游手好闲的日子,渐渐的也习惯了“打打杀杀”的“江湖”生活。2012年11月,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6个月。谁知缓刑考验期未满,刘某又再次犯案。
  
  2012年3月28日晚上11点,豪某在攸县某宾馆遇到了和自己有过节的何某。豪某心想这是个报复的好机会,就立马找到同在该宾馆的肖某,并将自己与何某不合的前因后果说给他听。肖某听后决定为“兄弟”出口气,随后召集了刘某、邹某和贺某,四人各持一把半米多长的砍刀直奔何某房间。何某见状撒腿就往宾馆外跑,但还是在离宾馆不远的马路边被肖某追上,肖某与随后而至的贺某、邹某、刘某对何某一顿乱砍,见何某流了很多血瘫倒在地,四人见事情闹大,便坐车仓皇而逃。随后,肖某、贺某、邹某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漏网。
  
  深知自己惹祸上身的刘某连夜逃跑,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辗转广西、广东、浙江等地,因受不了终日躲藏奔波的生活,最终决定投案自首,并对其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事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6/28/428477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