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出生的刘某系湖南省攸县人,初中毕业后刘某便不再上学,父母只好把他留在家中帮着打理农活。但刘某并没有老老实实的跟着父母在家务农,而是结识了许多社会上的“哥们”,跟随他们过着游手好闲的日子,渐渐的也习惯了“打打杀杀”的“江湖”生活。2012年11月,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6个月。谁知缓刑考验期未满,刘某又再次犯案。
2012年3月28日晚上11点,豪某在攸县某宾馆遇到了和自己有过节的何某。豪某心想这是个报复的好机会,就立马找到同在该宾馆的肖某,并将自己与何某不合的前因后果说给他听。肖某听后决定为“兄弟”出口气,随后召集了刘某、邹某和贺某,四人各持一把半米多长的砍刀直奔何某房间。何某见状撒腿就往宾馆外跑,但还是在离宾馆不远的马路边被肖某追上,肖某与随后而至的贺某、邹某、刘某对何某一顿乱砍,见何某流了很多血瘫倒在地,四人见事情闹大,便坐车仓皇而逃。随后,肖某、贺某、邹某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漏网。
深知自己惹祸上身的刘某连夜逃跑,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先后辗转广西、广东、浙江等地,因受不了终日躲藏奔波的生活,最终决定投案自首,并对其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事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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