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信松
“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提升我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抓手。”6月27日,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易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农民要进城,更要市民化
“今后城镇化的重点,就是要以举家迁移的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主要对象,来统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但易小林也认为,国家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完全等于农民工市民化,它应该还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后在家庭农场打工靠薪金、租金乃至股金生活的农民。可以说,没有土地流转,就没有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就没有非农产业发展和非农人口的产生,就没有就地就近城镇化。
易小林指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重要的是农业转移家庭人口的市民化,只有家庭人口的市民化才能真正实现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否则,转移的农业人口仍然是不稳定的、不完全的市民化,他们仍然是一批生产在城镇、生活在农村,赚钱在城镇、消费在农村,个人在城镇、家庭在农村,每遇节假日在城乡奔波的候鸟式市民。城镇化不仅要让农民进城,还要让农民市民化。
当前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因素有哪些?易小林认为,一是城镇发育尚不充分,综合承载能力较弱,不能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需要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二是城乡二元体制和制度障碍,主要包括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财政制度等。户籍制度表面上看放开了,尤其是中小城市户籍门槛很低,但依附于户籍上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问题并没有配套跟进,仍然是两张皮。“城市生活的高成本也使他们难以融入城市。”
抓好顶层设计
提供合适载体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涉及到城镇体系结构和空间布局、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和产业发展,涉及到户籍、土地和社保政策以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是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相关联的系统工程。
当前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上,各部门、各地区没有统一的政策指引,政策“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相互冲突、相互抵消、相互割裂、互不融通的问题尤为严重。都出台了政策,但这些政策不能产生共振和叠加效应。
“首位的问题,就是要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如产业应该怎么分布?人口怎样迁移?人口和产业如何匹配?”易小林认为,搞好顶层设计显得尤为重要,从建设部门来讲,当前应重点抓紧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供合适的载体。
“县城和中心镇将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载体。”易小林分析,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在大中城市就业,选择在县城和中心镇安家。主要是大中城市的就业机会多些,县城和中心镇的生活成本低些。特别是随着我省广大地区交通和通信条件的改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沿海产业向内地中小城市和县城转移,县城和中心镇的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农民工的就业机会也在逐渐增多,农民工更愿意在家门口打工,既可以就业,又可以安家。
“发展中小城镇,需要更多政策倾斜,努力提升人气,增强中小城镇的吸引力,推动大城市、小城镇均衡发展。”
建立成本分摊机制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城镇化成本要多大?该由谁负担?的确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易小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一个人进城落户,大约需要10万元。”这笔费用怎么分担?他提出,要本着政府、企业、个人分担的原则。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流入地和流出地相互配合,政府、企业和农民工都能接受的成本分摊机制。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以常住人口为财政分成依据,调整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解决城镇人口增加带来的公共支出问题。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质押,对征地农民给予公平补偿,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改变城镇政府要“人手”不要“人口”的倾向,鼓励城镇政府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常住人口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推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相挂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规模、标准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相挂钩的“三挂钩”政策。
建立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流转机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节约出来的宅基地面积流转成为农民工实际居住城市的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政府即可用新增指标在本市周边进行征地,然后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获得土地出让金。对为农民工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钱从哪里来?
“加大向银行融资力度。”易小林认为,央行最近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城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大对城镇化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领域的金融服务。目前,国开行已与省政府签订了新型城镇化开发性金融合作计划3000亿元,农业银行与省政府签订了800亿元。
易小林建议积极稳妥地发展城投债。在国家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背景下,地方建设融资将更加倚重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城投债有望进一步扩容。专家预计,今年城投债净发行规模可能在8000亿元以上。目前,我国已选择在浙江、上海、广东、深圳四地启动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试点。我省要积极争取,尽快纳入国家试点。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信松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