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曾某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1年12月12日被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曾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思悔罪,竟以贩养吸,自2012年开始从“头盔(八戒)”、“黑皮”(在逃)处购买毒品冰毒和麻古进行贩卖,先后向吸毒人员刘某、易某、阳某、谭某、唐某、谢某、李某等人多次贩卖毒品冰毒和麻古,共计6.5克。
目前,该案在法院审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郭琴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郭琴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