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1岁的谭某系湖南省攸县人,在旁人的介绍下,谭某和隔壁村的张小某谈起了恋爱。后来,两人因性格不和等多方面的原因分手。在谈朋友时期张小某花了谭某1200元钱,谭某认为既然已经分手就必须将1200元钱还给自己,岂料张小某不仅不还谭某,还不接谭某的电话,甚至都不愿意见谭某一面。谭某见张小某不愿意还钱,便打电话给张小某的母亲张某,要求张某替女儿还钱,张某便敷衍着说替女儿还钱,但也一直没有付诸实际。
2012年12月31日13:00,谭某因事到张某家作客,与张某在客厅闲聊时谭某谈起要张某还钱,张某没有答应,随后张某便离开了客厅,与邻居在自家的前厅闲聊。谭某想着张某之前答应自己还钱,现在又不还,心里气愤不已,于是便决定自己“动手”。趁张某不在客厅之机,谭某溜进张某的卧室,将其挎包内的2000元盗走后借故离开。
张某在谭某离开后也随即回到了屋内,晚上回卧室睡觉时发现挎包里的钱不见了,便立即赶至谭某家中,在谭某家人的协助下追回被盗赃款1500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