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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花的钱分手后索要遭拒 男子“顺走”2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高芹 2013-07-03 15: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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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攸县7月3日讯(通讯员 刘思思 王易青)跟女朋友谈恋爱时花掉1200元钱,分手后找前女友还钱,前女友不还钱便找上了其母亲,趁在其家作客时“自己动手”将钱财据为己有。7月3日,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31岁的谭某系湖南省攸县人,在旁人的介绍下,谭某和隔壁村的张小某谈起了恋爱。后来,两人因性格不和等多方面的原因分手。在谈朋友时期张小某花了谭某1200元钱,谭某认为既然已经分手就必须将1200元钱还给自己,岂料张小某不仅不还谭某,还不接谭某的电话,甚至都不愿意见谭某一面。谭某见张小某不愿意还钱,便打电话给张小某的母亲张某,要求张某替女儿还钱,张某便敷衍着说替女儿还钱,但也一直没有付诸实际。
  
  2012年12月31日13:00,谭某因事到张某家作客,与张某在客厅闲聊时谭某谈起要张某还钱,张某没有答应,随后张某便离开了客厅,与邻居在自家的前厅闲聊。谭某想着张某之前答应自己还钱,现在又不还,心里气愤不已,于是便决定自己“动手”。趁张某不在客厅之机,谭某溜进张某的卧室,将其挎包内的2000元盗走后借故离开。
  
  张某在谭某离开后也随即回到了屋内,晚上回卧室睡觉时发现挎包里的钱不见了,便立即赶至谭某家中,在谭某家人的协助下追回被盗赃款1500元。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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