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某,现年20岁,保靖县迁陵镇人,2013年5月26日14时许,汪某某因没钱用,独自一人到保靖县迁陵镇雅园520网吧抢学生钱财。到网吧二楼后,汪某某看到被害人覃某某在上网,见其身穿岳阳中学校服,认准是学生好下手。汪某某在覃某某旁边坐下,并问:“佬,你身上有钱米?”覃某某回道:“我有,但不给你”。汪某某随后用手摸覃的裤子口袋,发现口袋鼓鼓的,便伸手将口袋里的110元钱拿出来,正准备离开时被发现,覃某某及时拉住了汪某某的手,并要求其退还自已的生活费。汪某某坚持不退,并用左手扇了覃一耳光,接着朝覃的胸口处踹了一脚,覃被踹到在楼梯上坐着。汪某某准备离开网吧时,覃某某又将汪的手抓住,不让他走要求其退钱,此时前来上网的胡先生伸出援助之手,将汪某某抓住并报警。至此,保靖县网吧抢劫学生“零发钱”连环案被告破。
另查明,汪某某多次在县城各网吧流动作案,可恶时连5元钱都不放过。
目前,此案正在审查办理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向琼 付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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