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19:00,临武县汾市派出所接到同益乡石桥村委村民文某某的报警称:自己家里7600余元现金、一副黄金耳环、金戒子、白金项链被盗,损失一万多元。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分析。经过多方走访排查,办案民警终于将实施盗窃的文某辉(13岁,初一学生)和文某涵(10岁,小学5年级学生)找到。经讯问,二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年仅十来岁,两男孩为何做出这般举动?面对民警询问,他们回答,自己的父母都是农村人,家境一般,由于父母平时很少给他们零花钱,自己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有充足的零花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最近二人又迷上网游,因此趁着村民文某某家没人,2人入室盗走近万元的物品。其中7600元现金2人平分,各在网吧充值了1200元Q币和1300元Q币。
考虑二人为未成年人,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两学生的家长领回严加管教,被盗的黄金耳环、金戒指、白金项链,以及剩余的金钱已经被追回。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雷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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