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李某嗜赌成性,2009年将自己经营的装饰材料店的周转资金共七八万元输光,听说信用卡可以透支,为获取周转资金,李某于2009年12月在农行申办了信用卡,并于2010年3月31日领取到一张授信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李某自领卡当日便持卡透支5000元钱用于店内资金周转,此后陆续透支,短短半个月就透支19908元。李某透支后过了最长用款期60天仍不予归还,农行在此情况下多次电话催收,并分别于2010年9月、11月两次以挂号信形式催收,李某均以无钱为借口拒不归还。后李某将材料店转给其兄经营,夫妻二人到广东打工,打工期间仍不戒赌,妻子迫于无奈,先行领取其工资,并威胁要与其离婚。李某惧怕说出实情后,妻子会与其离婚,不敢告诉妻子其恶意透支,银行在催收还款之事。2013年5月9日,农行衡南县支行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6月7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妻子于同日帮其归还本金19908元,利息11375.81元。
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予归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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