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2岁的黄某某,系醴陵市南桥镇人。黄某某与其邻居吴某家因吴家门口池塘边上一块约2平米的菜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2011年12月10日,黄某某发现自己种在该菜地的几棵桂花树苗又被拔掉,便怀疑是吴某所为,遂从自家拿出一把菜刀跑到吴某家门口将其家的5棵桂花树砍掉树皮,后因用菜刀砍累了,又跑到家中拿出锯条将5棵树的树干锯掉一圈树皮,造成三棵桂花树死亡和一棵桂花树受损。经鉴定,被毁桂花树损失价值17600元。2013年1月4日,黄某某主动向醴陵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赔偿吴某全部经济损失,得到对方的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