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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将切实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

来源:红网 作者:寻芳  编辑:王津 2013-07-05 1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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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7月5日讯(分站记者 寻芳)昨日,长沙县组织召开“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法制宣传座谈会,深入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解释》列举了认定“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标准,明确依法严惩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

  据悉,长沙县将进一步落实奖励机制,对于举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经查核实后依据一般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元、500元、8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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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寻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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