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工伤职工可进行免费伤情检查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李柯夫 编辑:杨洁 2013-07-05 08:55:0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7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去年长沙市工伤保险局推行的工伤职工免费伤情检查得到工伤职工的关注。7月4日,长沙市工伤保险局宣布,长沙市参保工伤职工可定期免费参加伤情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伤检),并就伤检对象范围、伤检项目、伤检及并发症确认、信息平台建设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去年,长沙市共有6463名工伤职工在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参加了伤情健康检查,建立伤情健康档案。

  “今年我们继续开展这一工作,并有望常态化。”长沙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伤职工的伤情与年龄、工作生活环境、天气变化、自身体质、后期疗养等密切相关,也可能出现相应的并发症。定期进行伤情健康体检,能够及早发现伤情变化,从而预防工伤职工并发症的发生。工伤职工可及时与伤检医院联系,携带工伤医疗手册或伤残等级证按规定参加免费伤检。                 

  [伤检对象]

  工伤检查对象为长沙市各参保单位中目前仍具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的以下三类人员:1.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不含已与受伤时所在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2.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不含供养亲属);3.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中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第一类、第二类人员中伤残一级到六级的工伤职工或按工残退休的工伤职工每年一次,伤残七级到十级工伤职工每两年一次;第三类人员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参加伤检建立伤情健康档案。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李柯夫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7/05/428322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