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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检察院首例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宁平 编辑:王津 2013-07-07 16: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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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阳站7月7日讯(分站记者 宁平 通讯员 许德军)7月3日上午,全国道德模提名奖获得者李国武像往常一样,再次带领十三村公司员工前往临湘市光荣院,看望住院孤寡老人并为80多岁的廖奶奶过生日。与以往不一样的是,随行的还有几位检察官和一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小毛(化名)。这次活动是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开展感化教育的一部分。

  自今年被省人民检察院列为全省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试点单位以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这一全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施行工作,出台了《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规则),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迈出了重要一步。

  《实施规则》共有6章33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帮教考察和处理决定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制度,突出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据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今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2013年公诉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2个基层院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试点单位,而临湘市院是两家试点单位之一。

  5月20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鉴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且小毛在归案后悔罪态度良好,临湘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启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程序,对小毛作出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7月3日上午,在廖奶奶的宿舍里,小毛亲手点燃了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并与一同前去的检察官及十三村公司员工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见到这么多好心人为自己过生日,无儿无女的廖奶奶乐得合不拢嘴。

  之后,在检察官的陪同下,小毛还与李国武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李国武结合自己的经历,畅谈如何做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李国武一席话给小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毛非常激动的说:“感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为我提供了一次学习的机会,我将用一辈子来感谢,一定要做个有责任的男人”。

  在6个月的考验期里,临湘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及办案检察官会定期与小毛进行谈心交流。如果小毛在考验期内没有违背法定的义务,即可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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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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