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保靖站7月10日讯(分站记者 彭运生 龙敏)7月6日23时39时,保靖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有人报警称:沿江大道上杀人了!
出警指令迅速下达到该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值班民警何爱华、刘禹带数名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不料,民警到达现场后却发现事实却并非如此。所谓的“杀人警情”只不过是一对男女情侣因感情问题引起的纷争。报警人彭某(女,迁陵镇人)与其男友均为16岁,系恋爱关系,因琐事发生口角,其男友一气之下挥拳打了女友几下。彭某情急之下,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谎称杀人了。
民警在现场对双方进行了教育,对虚报110警情的彭某给予了严肃批评。考虑到人性化执法以及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只是对她浪费110资源以及警力的不当行为给予了口头警告。
民警被“忽悠”,谎报案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谎报案情是指故意向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并不存在或者发生的违法事实,如拨打110或者其他举报电话谎报案情等。这种谎报案情的行为在客观上影响了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办案,对于恶意骚扰“110”报警电话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据统计,保靖县110指挥中心每天的接警量平均在40起以上,而有效接警通常只有5起左右。7月6日当天,该县指挥中心共接警42起,其中有效接警仅3起,有效接警率还不到7%。
对此,该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长宋刊说:“有些居民心里以为报假警没有关系,却不知道这种假警占用了有限的警力资源,一旦真的发生案情,处理时可能警力不足。尤其是谎报火警、杀人警的,影响面大,还可能引起居民恐慌,因此,警方一定会向报警人追究相应的责任。”宋刊说,希望居民不要随意报警,把有限的警力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如果真的需要帮助,民警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出警。
来源:红网
作者:彭运生 龙敏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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