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5时许,一辆湘B1M8**二轮摩托车在荷塘区红旗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红旗南路与金钩山路交汇的路口时,该车引起了执勤交警周伟的注意,“从外观看没什么问题,但是车牌比较旧让人怀疑。”于是拦下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没有携带驾驶证,但通过身份证查询还是能确定是有驾驶证的。
当交警检查他的行驶证时,他有些躲闪,最后还是将行驶证递给交警。交警发现行驶证上的车牌号码和摩托车上所悬挂的完全不符合。“你这号码是什么原因。”交警又通过警务通查询号码,显示湘B1M8**是一位张姓驾驶员的车牌,而不是眼前的这位易某。
“这个车牌是我朋友的,我的车没有牌照。”原来,经过交警讯问才得知,易某的朋友有一辆摩托车,但是坏了很久都没使用,恰好前段时间易某买了一辆新摩托车,而他知道摩托车一向查的比较严,就问朋友要来了这块牌照,以为这样即使被电子眼抓拍了也不会要自己交罚单,直接就挂了朋友的车牌上路行驶。
易某交代,为逃避电子眼,就将别人的湘B1M8**车牌挂在车上,“我以为有了车牌就不会被抓。”易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不已。最终驾驶员因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和使用其他摩托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被罚2200元、扣13分、机动车被暂扣。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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