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7月12日讯(分站记者 林畅 张晓春 张冰)昨日上午8时40分,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长沙县邦田机动车辆停车场对达到了报废条件,车主逾期未进行处理的43辆汽车、17台三轮摩托车和964台二轮摩托车共1024辆车进行强制解体报废,并对该批车辆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依法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凡暂扣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供合法证明,也没补办相应手续,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该批车辆涉及年检保险过期、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假牌、套牌汽车共22 辆,年检保险过期汽车18辆,无牌无证被扣留的摩托车732 辆,其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在长沙市交警支队通过“长沙公安交警”网站公告三个月、县交警队登报公告一个月之后仍未到大队接受违法处理,已达到报废条件,进入强制报废程序。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已审核和审批相关手续,民警已经对所有进入强制报废程序的车辆的车架号码进行拍照和拓印,对整车进行拍照、将车号牌收回并建立报废车辆台账。
“销毁后的车辆会做废品处理,所得上缴财政。”交警提醒,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动,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机动车法律手续齐全有效,在车辆被查扣后,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林畅 张晓春 张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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