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任文婧)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处罚,加强对驾驶人的审核把关力度,从下周一开始,驾驶人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包括接受电子警察处罚时,必须在携带当事人本人的行驶证、驾驶证原件的基础上,再准备好两个原件的复印件,交警部门将留存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民警肖刚表示,不仅在交警支队处罚中心,在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时也要复印件,这一做法可以加强对驾驶人的审核把关。希望驾驶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能主动配合,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任文婧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