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株洲晚报消息 “农民没有了土地,该怎么活啊。我们村现在只要有人出钱,就能在农田建房,真的担心若干年后子孙是否有田可耕种,有饭可吃。”12日,醴陵浦口镇三铺村的村民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他们村沿保山公路两旁的农田大部分已经变成了住房,有的村民为获得利益“明码标价”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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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铺村保山公路沿线
农田建房现象多
刘先生说,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三铺村村民主要靠种田维持生活。90年代以后,电瓷产业和烟花产业兴起,三铺村的经济开始活跃起来,一些先富起来的村民就选择在道路两侧建房,以致于交通方便地段的农田慢慢减少,而住房慢慢地增多。
“我们村的人均农田面积约5分到6分,但村民还是不惜代价在农田里建房。田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担心村里的土地减少,将会影响子孙们的生活。”刘先生说。
保山公路是一条乡村公路,起止于王仙镇和白兔潭镇,经过三铺村。这条路可以说是目前三铺村最宽敞的道路。村民说,公路大约修建于10年以前,自从修好后,就有人开始在路旁建房。
原来保山公路三铺村路段两旁基本上都是农田,现在只要沿着这条道路一直走,每隔200米左右,就能见到三五栋房屋。
土地“明码标价”
还需宴请村民
刘先生说,村民建房,本来是一件可喜的事情,但破坏田地,实属不该。最让人气愤的是,一些村民在建房后,还将自有的集体土地卖给他人建房。这在他们村已不是什么秘密,甚至“明码标价”。2012年以前,村民出售土地的价格不到200元每平方米,现在每平方米的售价在300元左右。买地建房的有本村人也有外村人,村民纯属为了钱出卖土地。
“买地人一般会买一块200平方米左右的农田或耕地,以300元/平方米计算,须支付6万元给售卖的村民。但是买地人若想要建房,则必须宴请售地人本组的全体组民吃喝,顺带还要给每个组民一包10元的香烟和一个50元或60元的现金红包。请吃喝到位后,买地人还须向村委会交纳一笔3000元至6000元的管理费,才能在购买的地方建房。”刘先生说。
回应
浦口镇镇长:
村民正在补办手续
记者在保山公路沿线采访时,遇到了三铺村的村支书黄和国。
黄和国说,他担任村干部已经有6年左右。村里确实有村民占用农田建房,因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没建房手续的村民现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而记者提问“村里是否存在买卖土地”,黄和国笑而不语。
浦口镇镇长文建纯说,今年4月份,三铺村8户人家未办手续在农田建房一事,已要求办好手续再建。8户在保山公路沿线建房的人,有1户是外镇人。除那户人不该在本村建房外,其他7人已向国土申请建房手续,只是还没批下来。“对于村民投诉占用农田建房一事和土地买卖现象,我们将会立即组织各村村干部开会,要求村干部向村民宣传土地法,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同时将严肃查处土地买卖行为”。
醴陵市国土局:
将进行制止
醴陵市国土局副局长吴建民称,农村集体土地是绝对不允许买卖,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村民若要在农田里建房,需要变更规划。而变更规划则需要省国土厅审批,否则在农田变更规划前,不得在非规划建房用的农田里建房。
“我们还没有接到过三铺村保山公路沿线在建房屋的房主申办建房手续。若村民将房屋建在农田,我们将会采取相关合法手段进行制止。”吴建民称。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东方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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