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谭旭燕)7月16日,环保部官方网站透露,环保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发布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政府网站作为污染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从2013年9月开始,要认真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为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八大类31小项。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谭旭燕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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