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与李某系多年朋友。2013年2月26日9时许,罗某到李某家玩耍,发现大门敞开,家里无人,顿时产生盗窃之意。罗某先到一楼卧室盗窃香烟,接着又到二楼卧室盗窃手机,到手后罗某将香烟和手机藏匿到山上草丛里,后返回李某家并在李某家吃中饭。饭后,罗某将事先藏好的香烟拿走,但手机无法找到。
2013年6月30日11时许,罗某由于手中无钱花,决定再次去李某家盗窃,李某家这次仍然是大门敞开,家中无人,罗某便到堂屋盗窃抽水泵,罗某像上次一样将抽水泵藏匿到山中后返回李某家并在李某家吃中饭。后罗某在废品店出售抽水泵时被李某撞见,李某便将罗某扭送至派出所。
犯罪嫌疑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香烟、手机、抽水泵,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盗窃罪。
来源:红网
作者:徐雅莉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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