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份的一天16:00,吕某伺机撬门进入到本村村民糜某家卧室,从挂在门后的一黑色皮挎包内盗窃人民币400余元及1条精品白沙牌二代香烟和5包蓝盖芙蓉王牌香烟。2013年3月份的一天16:00,吕某又一次撬门进入糜某家中盗得人民币295元,准备离开时,被糜某的妻子谢某当场抓获,吕某将偷得的钱如数退还给谢某,谢某见其年幼,并没有报警,而是“放吕某一马”。但吕某没有吸取教训,继续伺机行窃,4月份的一天上午10:00,吕某发现本村村民银某家房门未锁,便进入其家中盗窃700余元。4月底的一天凌晨5:00,吕某在镇上某网吧上网,见网管靠在收银台睡觉,便将收银台下面的柜子打开,盗得3条价值270元的精品白沙牌一代香烟。被盗村民们都知道小偷是吕某,纷纷上门找吕某的父亲赔钱,吕某父亲也心知肚明,无奈只能赔钱。
见儿子顽劣至极,盗窃已成习惯,为了不再给村民添麻烦,吕某的父亲“大义灭亲”,将儿子带至靖州县公安局投案,并指证儿子盗窃的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杨春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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