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 张莹 实习生 曹宋琪 长沙报道
7月17日,在中南汽车世界从事广告牌制作的刘建辉,在物业公司交了5月到7月的物业管理费。发票显示,22平方米的门面,物业费从每月44元涨到88元,翻了一倍。
不只是刘建辉,中南汽车世界里200多个门面的租赁户都面临着类似问题。这起“麻纱”的特殊之处在于,物业公司认为已经召开了业主大会,也得到了多数业主的支持,但刘建辉和其他租赁户表示,他们对涨价一事之前并不知情。
没交齐物业费不能买电?
中南汽车世界G区,杨女士开了家广告牌制作公司。她说,物业公司一下子把物业费从每平方米2元调到了4元。她每年要多交1920元。
让她和其他店铺租赁户不满的是,涨价通知只贴到了物业公司的缴费处,事先没有跟租赁户们沟通,“说交就要交”,也拿不出物价部门的文件支持。
就在半个月前,杨女士的父亲去物业公司购电,却被告知未交齐物业费不能买。这让老人很生气,跟工作人员吵了一架,最后才买到电。
租赁户不知开过业主大会
7月17日上午,一些租赁户来到长沙市博达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委员会一位胡姓负责人解释,这一届新的业委会是4月刚成立的,他们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成本测算,综合物价上涨、人力工资上涨等因素,才商议涨价。餐饮、水果、蔬菜、广告设计制作这四种门面,共计200多个,属于垃圾产生较多的,所以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其他门面不变。
博达物业服务协调督查办曹主任认为,物业费上调向业主进行了公告,并在业主大会征得了同意,“这是市场行为,不需要物价部门下文”。此外,物业公司并没有断水断电。
不过,这样的解释并不能得到理解。刘建辉说,从2元涨到4元,这是如何核算的,物管也没有列出明细。再加上他们绝大多数是租赁户,不知道之前还开过业主大会,之前对涨价也毫不知情。
“应由业主配合通知到租赁户”
物业费涨价到底谁说了算?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说,物业拟上调管理费,要根据经营状况核算后公告业主,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最后将涨价方案报至物价部门备案,“物管费定价和调价确实是市场行为,业主和物管公司可协商,只要小区1/2的面积、1/2的业主同意,就可提价”。
像中南汽车世界内租户对涨价不知情的情况,该负责人认为,这需要物业公司在市场内公共区域提前公示和通知业主,并由业主配合通知到租赁户。
租赁户可与业委会协商
“承担物业管理费的租户,反而没有议价权,因为他们不是房屋所有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取得物权的业主才享有相应的参与物业管理的权益,租赁户没有直接定价权,“他们如果有异议,也只能集中起来与业委会协商”。
物业费翻了一倍,是否要由租赁户承担?律师说,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变更的约定,就按约定划分;如果没有约定,增加部分则由租户承担。
记者张莹实习生曹宋琪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张莹 曹宋琪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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