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犯罪嫌疑人黄某叫人冒充其父,自己冒充其弟弟的身份在株洲县渌口镇发布了二手房转让信息,被害人李某看到后表示有意购房,黄某便在株洲市火车站附近花几百元钱,做了假的房屋全权委托书,假身份证等证件,后冒充其弟弟身份在株洲县南阳桥信用社还贷15000元将父亲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拿回。在使用这些假证件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协议之后,收取李某购房款18万元。黄某女友在明知这些钱是黄某诈骗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将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之下,并将诈骗所得的钱取出用于购买苹果手机、平板电脑、金器等肆意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涉嫌诈骗罪,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由株洲县公安局提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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