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人民法院为加强队伍建设,在2008年后,便开始实施廉政监督员制度,并聘请了包括原全国人大代表杨兰芝在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廉政监督员10人。5年来,廉政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其中,共视察法院工作11次,观摩法官庭审20余次,受邀参与调解案件17件,与法官一同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
本届聘任的其他廉政监督员分别是: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内司委主任蔡方俊、县人大代表、兴隆镇人大主席陆慧、县人大代表、县乡镇财政管理局职工黄静、县人大代表、大湾罗乡新坪村支部书记余绪星、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提案委主任杨明、县政协委员、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戴青建、县政协委员、新晃舞水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佑清、县政协委员、新晃镇三拱桥村养殖户姚贤清。
座谈会上,各廉政监督员在肯定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法院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加强法院工作特别如何提高民意测评满意率提出了建议。
来源:红网
作者:严继橙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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