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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同事现金行径败露 把钱冲进厕所欲毁灭证据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彭丁聪 编辑:杨洁 2013-07-25 15: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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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7月25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彭丁聪)现年31岁的女子肖某系湖南株洲人,在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某单位从事文秘工作,和一位从事财务工作的同事温某在同一个办公室办公。嗜赌如命的肖某却不顾同事之情,多次趁机偷走温某手提包内数万元现金。7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肖某。
  
  2013年6月19日上午9时许,温某要出办公室去办点事,就和往常一样把自己一个内装有单位营业款11000余元的手提包放在自己的办公座椅上。过了约30分钟后,温某返回办公室时发现自己的手提包内少了6400元钱,怀疑是同事肖某偷走的,就电话告知了父亲温某某,温某某便问女儿温某是否在营业款上标注了记号,温某回答说没有,温某某就对温某说:“你没标注记号,肖某是不会承认偷了钱的,此前你的手提包内的钱也曾多次被偷过,今后她可能还会行窃,你以后要在营业款的每张钞票上标注记号,以便对她抓个现形,今天被盗的事情你暂不要声张,以免打草惊蛇。”温某听后点头称是。
  
  6月24日上午11时许,温某去办公室附近的洗手间解小便,肖某趁机又从温某所放置在办公座椅上的手提包内偷走7600元营业款。约5分钟后,温某返回办公室。肖某随即携带着用卫生纸包裹的刚偷来的7600元钱也去上洗手间。期间,温某发现自己的手提包内又被偷走7600元钱,就马上告诉父亲温某某并报警,温某某立即带领几位亲戚赶到温某单位,与温某一起守候在洗手间门口,温某就一边敲洗手间的门一边要求肖某赶快出来退还所偷的钱。
  
  肖某知道自己的盗窃行为被人发现,就立即拿出偷来的钱往厕所里丢,想用水冲走,温某听到冲厕的声音后猜测肖某是在销毁证据,就警告肖某不要继续冲厕。此时,肖某见钱并未冲下去,就将偷来的钱藏在内裤中。肖某一走出洗手间,闻讯赶来的民警遂对肖某及洗手间进行搜查,从肖某身上搜出来的钱与从洗手间捡回的钱合计7600元(温某在该款中的每张钞票上都标注了记号)。
  
  在证据面前,肖某终于承认了该起盗窃是其所为,并交代自2013年5月10日以来,其趁温某离开办公室之际,采取同样的手段盗走温某手提包内现金十余次,每次盗窃的金额有5000元至8000元不等,共计六七万元,这些赃款均被其用于搓麻将、打扑克牌输掉了。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彭丁聪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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