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由零到给付1.68万元 法援为八旬老人讨公道

来源:红网 作者:肖爱华 黄始喜 罗斌 编辑:王津 2013-07-26 11:30:5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辰溪站7月26日讯(通讯员 肖爱华 黄始喜 罗斌)7月23日,华特水泥厂一次性给付大水田乡社塘村老人刘启贤及儿媳妇16800元,一起丧葬费及抚恤金纠纷就此化解。

  7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一位拄着拐杖,手拿玫红色纸的老人,蹒跚地走进辰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点名要找姓肖的。

  中心肖主任接待了他,原来老人手里拿着的是县法援中心 “致全县困难群众的一封信”。老人背驼耳背,说起话来非常吃劲,讲了半天才了解到:老人叫刘启贤,82岁,大水田乡社塘村8组村民,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病故,小儿子2012年9月4日晚上在华特水泥厂职工宿舍死亡,没有得到丧葬费及抚恤金。老人之前找过厂方多次,均遭到拒绝。年老靠儿子送终的希望破灭了,现在与大孙儿相依为命,老人的遭遇令人心碎。这次是看到了“致全县困难群众的一封信”后,才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县法援中心当即受理了此案,指派中心律师杨志强承办此案。杨志强当天就与华特水泥厂负责人核实情况,情况基本属实。但厂方拒绝给付,理由是没有火葬,不得享有丧葬费及抚恤金。杨律师针对企业的托词,到县企业社保局查阅相关资料,找到了关于企业职工非因公死亡处理的相关文件”,从2013年4月18日起执行。同时发现厂方存在不告知的过错。于是,7月18日,杨律师再一次与厂方负责人交涉,指出了厂方存在的责任和非公死亡政策的执行时限,同时,也讲了老人现在的状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到动情处声音哽咽,厂方负责人更是感动。但厂方还是有担忧:一是老人得了钱,他的儿媳妇会不会又来厂方要钱?二是厂方有那么多职工,会不会引起其他的连锁反应?杨律师积极协调各方,化解厂方担忧。

  7月23日,在厂方的办公室,杨律师将大水田司法所罗所长、老人及儿媳妇陈某、孙儿刘某一起,厂方以困难救助的方式一次性付给老人及儿媳妇16800元,双方达成了协议。救助金当场付给了老人。老人拿着这些钱,紧紧握着杨律师的手,放声大哭。

来源:红网

作者:肖爱华 黄始喜 罗斌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3/07/26/4278265.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