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7月27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蒋文跃 通讯员 陈立)今年3月,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就来到看守所为他提供法律援助。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株洲法律援助部门首次实行法律援助提前介入的刑事案件。
昨日,记者从株洲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法援部门受理刑事法援案件182件,同比增长33.82%。31起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有法律援助。
以往,法律援助的主要有三类,即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新《刑事诉讼法》的法定援助对象增加两类:一类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另一类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
作者:蒋文跃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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