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衡南县咸塘镇人何某为避开妻女方便吸毒,自2013年4月份开始租住在衡南县泉溪镇街上一套房内。期间,何某多次从衡阳市酃湖乡上线处购买毒品冰毒和麻古,以打牌赌博的形式容留余某、王某、周某等人在其租住房内吸食毒品。何某或事先购买好毒品,然后在打牌过程中收取等额“水资”作为毒资,或在打牌过程中垫资购买毒品,再收取等额水资作为毒资,何某每次事先截留少量毒品供自己私下吸食,剩余部分与他人一起吸食。
2013年5月8日晚,公安机关在何某的租住房内查获何某及吸毒人员周某等人,并当场缴获冰毒0.44克,麻古1.55克。
何某在其租住房内多次容留周某、余某、王某等人在其租住房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来源:红网
作者:龙丽娟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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