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吉首站8月2日讯(通讯员 胡寒)近日,从吉首市民政局传来消息,吉首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标准和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惠及群众2万余人。
其中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20元,由原来的231元提高到251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11元,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11元;农村分散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年2000元/人提高到每年2400元/人。
截止7月底,该市城市低保4986户12609人,农村低保4253户10894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388人。为了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该市民政局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并争取专项资金,目前资金争取到位,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城乡低保和分散五保供养资金,同时1至7月416万城乡低保提标资金也已补发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
来源:红网
作者:胡寒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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