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0日上午9:00,郭某从家中去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镇月塘社区的集市上赶集,途径马家河镇龙科社区龙某家住房旁时,趁他家无人之际,用钳子撬断一楼防盗窗后入室偷出龙某的一台水泵,随后即将离开龙某家院子时,却被正好回到家门口的龙某当场抓获。经价格鉴定,该水泵价值320元。
入室盗窃属行为犯,一旦实施就构成犯罪,哪怕入室盗窃只盗得1元财物或未盗得财物也涉嫌盗窃罪。因此,郭某盗窃的水泵价值虽然仅有320元,其也构成盗窃罪。
来源:红网
作者:吴永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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