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3:00,龙潭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某砖厂有一名桂阳籍六旬员工刘某失踪一天了。
案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即赶到砖厂开展调查走访和现场勘查。民警在砖厂内一处水深3米的池塘边发现一双凉鞋和一件衣服,经证实是失踪员工刘某之物。民警判断刘某可能在该池塘溺水了,经打捞证实了民警的推断,经过法医鉴定,确定刘某系溺水身亡,排除他杀可能。
刘某的家属获悉噩耗后,召集了50余人从桂阳赶至砖厂,要求砖厂按工伤死亡进行赔偿,砖厂老板却以刘某死亡和砖厂无关拒绝赔偿,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龙潭派出所迅速向县维稳办汇报情况并联系了方圆镇政府,会同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稳控。
派出所在调解过程中,明确告知刘某溺水身亡属意外事故,不应按工伤死亡进行赔偿,砖厂方对刘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同时,劝说砖厂老板,应考虑到刘某系砖厂员工,应从人道主义给予刘某亲属相应补偿。随后,派出所锲而不舍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协商,经过2天1夜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在7月30日晚上8:00,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砖厂方补偿死者家属9.7万元安抚金,及时化解了这起溺水死亡赔偿纠纷。
来源:红网
作者:谢智敏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